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工作要求,推动碳达峰目标下绿色低碳建筑发展和创新实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组织开展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建筑)项目申报工作。
今年的专项资金申报项目除了城乡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先导区、绿色建筑品质提升项目、既有建筑能效提升项目以外,根据新形势提出新要求:
一、建立项目储备库,由省、设区市、县(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并实施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滚动更新一Kaiyun平台 开云体育官方入口次,不断强化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的属地管理职责。
二、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的原则,积极推动建筑节能领域设备更新。
三、试点开展光伏产能建筑与能源微网应用,推动建筑从用能终端向能源中心转变,加强对建筑用电与光伏发电的调控,积极促进建筑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建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
(三)承担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建筑)项目未达到实施进度要求的单位不得再次申报项目。
(四)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江苏省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申报,遴选推荐具有良好实施基础和推广价值的项目。
(五)地方申报项目由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初审汇总并排序后(附件3),正式行文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属项目可直接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申报。
(一)申报单位登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进行填报。系统网址为:江苏省政务服务网)-综合旗舰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旗舰店-项目管理-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监管。
(二)项目所在地县(市)、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逐级进行审核,通过后由申报单位打印系统生成的项目申请表并盖章,连同实施方案、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
(三)申报材料以邮寄方式提交,不接受现场提交。邮寄地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9楼915室),邮编:210036,联系电话。
(四)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6日(以邮戳为准),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者不予受理。